工商發通知: 醫械購銷, 這4種捐贈都要查!

醫藥網11月14日訊 9部委聯手發威, 工商總局又專項下發通知等等, 將醫療器械購銷中常見的捐贈行為提到了檯面上.
工商總局通知中是這麼提的: 要 '嚴肅查處假借租賃, 捐贈, 投放設備等形式, 捆綁耗材和配套設備銷售等涉嫌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行為' .
這就夠了嗎?
看看某地方的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以下簡稱 '市監局' ) 在上周下發的一份通知吧.
該市監局根據《江西省醫用耗材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和上級市監, 衛計, 藥監聯合下發的通知要求和分工, 決定在本轄區範圍內開展 醫藥 流通流域商業賄賂專項整治工作.
整治的第一階段是自查自糾, 各醫藥 企業 和醫療機構都要認真自查, 並限期報告自查結果.
如上圖, 該市監局進行醫藥流通領域商業賄賂專項整治的重頭戲, 是查各種捐贈行為.
注意幾大關鍵詞: 捆綁銷售, 影響公平競爭, 捐贈與 採購 商品或服務掛鈎, 捐贈旅遊.
又進一步明確了, 上述4種捐贈行為, 在市監局 (工商局) 的現行 標準 裡, 都是有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嫌疑的, 都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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