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台大品牌进口医疗设备已被锁定!

医药网11月13日讯 据云南省药监局消息, 该局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和逐一摸排, 目前已锁定23台某国际大品牌的进口彩色超声诊断仪涉嫌为走私翻新旧医疗设备. 其中8台货值金额700多万元的走私翻新的医疗设备已交辖区药监部门查处.
目前, 尚不清楚云南省查出的23台涉嫌为走私翻新彩超的具体品牌和型号, 也不清楚其来源为何.
多省, 一些在用医疗器械查出问题
而就在上周 (11月6日) , 山东省潍坊市药监局曾公开了21起行政处罚信息, 潍坊市2家医疗机构涉嫌使用无证医疗器械而被处罚了.
1家是乡镇卫生院, 1家是县级人民 医院 , 所使用的彩色超声诊断仪 (型号: LOGIQ P6) 均被查出为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相关规定, 2家医疗机构均被予以没收违法使用的彩超, 免于其他处罚.
潍坊市2期案件中涉及的彩超, 从型号LOGIQ P6来看, 是GE的品牌.
在湖北省, 今年内, 也曾有医院所使用的标识为GE品牌, 型号LOGIQ P5 和Vivid E9 的彩超, 被查出为经过翻新的医疗设备, 中文铭牌上的产品注册号无效.
贵州省, 在上个月下旬, 某医院也因为购买, 使用未依法注册的 '超声诊断仪' 被开了罚单.
该院以72万元购进的标识为GE品牌的Voluson E6彩超, 经查是将已使用多年的旧设备进行了翻新, 产品序列号不存在, 中文铭牌属于伪造. 最终, 该台彩超被没收了.
经营旧 医疗器械 , 要被封杀, 重罚
在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 已有规定: 医疗器械经营 企业 , 使用单位不得经营, 使用未依法注册, 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 失效, 淘汰的医疗器械.
而10月31日, 国家药监总局在其官网挂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 (草案征求意见稿) 》, 拟再增加一项规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得经营已使用的医疗器械.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追究问题, 经营已使用过的医疗器械, 轻者是要被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 重者还要被罚款.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 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从罚金上来说, 经营旧医疗器械,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 是可以罚款货值金额的5倍至10倍的.
查处旧医疗器械的走私, 翻新, 销售, 再用行为的力度, 越来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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