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俊慧校對/陳莉
繼蘋果之後, 摩托羅拉成為又一個在國內市場捲入壟斷糾紛的海外巨頭.
日前, 因涉嫌壟斷地鐵專用通信市場, 摩托羅拉系統 (中國) 投資有限公司, 摩托羅拉系統 (中國) 有限公司, 摩托羅拉系統 (中國)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以下統稱摩托羅拉公司) 被海能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海能達通信公司) 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請求法院判令摩托羅拉公司停止上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並賠償損失人民幣6000萬元, 賠償合理開支人民幣50萬元.
此前, 從事蘋果手機等配件生產的廣東品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品勝公司' ) 曾於2017年8月25日將蘋果公司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理由也是蘋果公司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但與摩托羅拉被訴壟斷案件不同的是, 當時, 品勝公司訴請索賠金額僅為1元.
由此可見, 海能達通信公司訴摩托羅拉涉嫌壟斷, 是為了打破摩托羅拉在特定市場的壟斷地位, 而品勝公司訴蘋果公司壟斷案, 則顯得傍名牌 '炒作' 意味頗濃.
索賠6000萬元! 摩托羅拉因涉嫌壟斷地鐵專網通信被訴
相關資訊顯示, 在TETRA系統技術方案或服務中, 此前主要由諾基亞, 摩托羅拉, 馬可尼等公司提供.
有觀點認為, TETRA是一個開放的數字集群標準, 和GSM標準一樣, 空中介面信令是標準的. 所以採購任何終端設備廠家的終端產品都可以滿足所有利的標準功能.
不過, 在摩托羅拉涉嫌壟斷一案中, 海能達通信公司訴稱, 摩托羅拉公司在地鐵專網通信市場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摩托羅拉公司無正當理由, 拒絕向海能達通信公司等相關市場的其他經營者開放已建成地鐵線路TETRA系統的互聯互通介面或提供其他能夠實現同等效果的互聯互通方案, 限制地鐵公司只能與其或其選定的供應商進行交易, 並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向地鐵公司提供專網通信設備和服務, 排除, 限制了地鐵專網通信市場的競爭, 屬於反壟斷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 對海能達通信公司造成了實質損害, 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此, 海能達通信公司將摩托羅拉公司起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請求法院判令摩托羅拉公司停止上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並賠償損失人民幣6000萬元, 賠償合理開支人民幣50萬元.
是否涉嫌壟斷, 關鍵要看摩托羅拉是否具備這些特徵
'反壟斷法' 第十七條規定, '沒有正當理由, 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屬于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從事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之一.
按照 '反壟斷法' 的規定, 所謂 '市場支配地位, 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 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 或者能夠阻礙, 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 '.
因此, 在摩托羅拉涉嫌壟斷一案中, 關鍵有三: 其一, 摩托羅拉在地鐵專網通信市場是否具有支配地位, 其二, 摩托羅拉是否拒絕向同類產品經營者開放其互聯互通介面或提供其他能夠實現同等效果的互聯互通方案, 致使地鐵公司只能與其或其選定的供應商進行交易.
與品勝公司訴蘋果公司類似的是, 該案的判決將影響國產地鐵通信設備廠商進入相應服務市場的可能, 以及相應市場產品或配件國產化的問題.
而與品勝公司訴蘋果公司不同的是, 蘋果旗下的iPhone, iPad等產品很多配件都已實現國產化, 只是未 '品勝化' 或 '品勝供應化' .
此外, 需要注意的是, 此番摩托羅拉被訴壟斷, 所有所涉產品並涉嫌手機產品, 因此, 與聯想可能並無關係或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