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问询和乐视网两次发函催促下, 贾跃亭姐弟终于承认, 目前无力履行借款给上市公司的承诺.
11月10日, 乐视网公告披露贾跃亭及贾跃芳关于借款给上市公司的回复函, 贾跃亭称, 因2016 年下半年, 乐视非上市体系及其本人出现资金危机, 至 2017 年上半年, 资金危机持续加重, 其本人已将减持所得资金全部用于非上市体系以及其所涉及的债务偿付等, 目前已无力继续履行无息借款予上市公司的承诺, 亦无力履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在本人后期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 本人愿意继续按照此借款承诺将以上减持资金借与上市公司使用, 后期借款行为与本次借款承诺无关, 为本人自愿行为. ' 贾跃亭在回复函中表示.
乐视网: 贾跃亭姐弟已违反承诺
2015年5月, 股市火热, 创业板龙头乐视网股价一举冲上历史高位, 贾跃亭在这时突然抛出一份减持计划, 承诺将减持乐视网所得资金全部借给公司, 作为运营资金使用, 借款期限不低于60个月, 且免收利息.
此后的一个月里, 贾跃亭两次减持乐视网共3524万股, 套现约25亿元, 同年10月, 贾跃亭向鑫根基金转让1亿股, 再次套现32亿元. 贾跃亭的姐姐贾跃芳也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两次减持乐视网股份, 并承诺将所得16.78亿元借予公司.
然而这些承诺并没有兑现. 2016年乐视网中报披露, 贾跃亭姐弟借给乐视网的金额分别为25亿元和14亿元, 而半年后, 年报显示公司已分别归还贾跃亭和贾跃芳20.68亿元和9.68亿元. 剩余借款也在2017上半年全部还清.
根据此前乐视网公告, 贾跃亭在借款期限内无权主动收回该笔资金; 若公司提出提前还款意向,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届时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 贾跃亭需回避对应关联交易的表决.
对于财报显示出的数据与承诺不一致, 乐视网和贾跃亭都没有进行任何说明. 9月12日, 深交所向乐视网发函, 要求乐视网及贾跃亭逐笔说明公司向贾跃亭还款的时间, 金额, 还款原因, 以及贾跃亭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并说明理由.
乐视网在回复中确认, 贾跃亭从2015年至今减持资金借予上市公司的最高额为47.16亿元, 且已全部还清. 乐视网称, 公司董事会已发函与贾跃亭, 提醒并要求其继续履行借款承诺. 这是贾跃亭辞去乐视网一切职务后, 公司第一次公开 '喊话' 贾跃亭, 在此之前, 还没辞职的CEO梁军对外明确表示, '我们现在就是缺钱' .
在9月发函提醒贾跃亭姐弟继续履行借款承诺一个月后, 乐视网10月末再次发函催促. 这一次, 乐视网得到了贾跃亭肯定的答复. 在回复函中, 贾跃亭表明了两个意思, 一是现在没钱借给上市公司, 更不可能增持, 二是等有钱了还是会考虑借给乐视网, 但那是以后的事, 跟之前的承诺无关.
面对拿不出钱的贾跃亭, 乐视网也下了定论, '贾跃亭, 贾跃芳已违反自身所做借款承诺' , 将根据相关法律披露事项进展.
乐视网可追责贾跃亭
贾跃亭违反承诺既然已成事实, 乐视网是否会追究其违约责任? 毕竟乐视网目前的资金状况并不乐观, 三季度财报显示, 今年前9个月净利累计亏损16亿元, 总负债达到174亿元.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AI财经社表示, 如果上市公司信赖这种承诺并依此对作出资金安排, 由于贾跃亭姐弟违背承诺, 无法取得预期资金并由此产生损失, 上市公司可以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案例并不少, 但公开违背借款承诺的这应该是第一例. ' 王智斌律师表示, 上市公司可以追究对方缔约过失责任, 但难点在于如何证明因无法取得借款而产生的具体损失. '目前无法预判贾跃亭姐弟最终会产生多大的赔偿责任, 最终承担责任的范围和金额, 取决于上市公司的举证能力. '
贾跃亭在无法履行承诺的回复函中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表示了歉意, 但公司和众多投资者的损失并不是一句抱歉就可弥补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 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除客观原因外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 证监会将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并对承诺相关方采取监管谈话, 责令公开说明, 责令改正, 出具警示函, 将承诺相关方主要决策者认定为不适当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人选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