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海淀法院受理了这两起案件.
人人车公司诉称, OPPO和vivo手机商店中的 '人人车二手车' , '人人车' 手机应用未经许可, 在手机应用和初始页面中直接使用 '人人车' 商标, 并发布到手机应用平台供相关公众下载.
此外, OPPO 和 vivo 手机商店中的 '人人车二手车' 与 '人人车' App提供的服务内容为二手车经纪服务, 与人人车公司所享有的 '人人车' 商标项下的 '经纪' 服务极其近似, 实际上与人人车提供的, 由黄渤代言的App提供的二手车经纪服务内容完全相同.
同时, 打开 OPPO 和 vivo 手机商店中的 '人人车二手车' 和 '人人车' App, 与人人车公司的 App 图标的风格, 要素和组合形式高度近似, 均以橘红色为背景, 在此背景上 '人人车' 三字排列在橘红色背景中间.
人人车公司认为, OPPO和vivo未经许可, 擅自在其开展的二手车经纪服务上使用与 '人人车' 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严重侵害了 '人人车' 的商标权; 且在其平台上假冒 '人人车' App, 使用与 '人人车' App高度近似的设计, 背景色, 结构, 易造成相关公众将其与人人车公司的App相混淆, 以为是人人车公司的二手车服务App而大量错误下载, 侵犯了人人车公司对其商品特有的名称, 包装, 装潢享有的权益, 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悉, 人人车公司曾多次致投诉函和律师函给OPPO和vivo, 要求OPPO和vivo将山寨App下架并断开连接, 但OPPO和vivo收到函后不予理睬, 亦未采取任何措施, 致使人人车公司的损失不断扩大, OPPO和vivo应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