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蓬勃發展下存挑戰 | 信通院發力健全數據流通環境

集微網消息, 11月7日消息, 大數據一詞最早出現是在1980年著名未來學家托夫勒在其所著的《第三次浪潮》中, 書中提出 '如果說IBM的主機拉開了資訊化革命的大幕, 那麼' 大數據' 才是第三次浪潮的華彩樂章. '

三十年後, 全球知名諮詢公司麥肯錫發布《大數據: 下一個創新, 競爭和生產力的前沿》研究報告, 證實了大數據 '華彩樂章' 的地位, 並最早提出 '大數據時代已經到來' , 從此大數據開始成為全球 '網紅' , 美國, 中國, 英國, 日本等紛紛提出要投資這位 '網紅' , 大數據發展的浪潮就此被引爆.

蓬勃發展之下存挑戰

從最初被提出到初步被引爆, 短時間內, 大數據不僅席捲全球, 更以驚人的速度席捲各個行業. 數據顯示, 到2015年大數據市場以40%的年複合增長率達到169億美元, IDC預測, 今年, 大數據市場預計將增加到324億美元, 在金融服務行業, 醫療保健行業, 製造業和其他行業領域大數據都表現出了很大的潛力. 隨著大數據發展應用的不斷深入以及技術的不斷髮展, 數據流通的頻次, 頻率和數據流通的數據量各種形式在不斷豐富擴展, 同時也帶來很多相關的問題.

談及問題, 便要先剖析大數據市場發展的現狀, 在今天的 '大數據發展促進委員會年會' 上, 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工程師劉寒指出, 目前來看, 大數據現狀有兩個方面, '一是比較合規的, 不管是數據資源還是數據應用的企業, 他們有數據, 但是可能在一些規則規範不清晰的情況下會處於數據凍結無法流動的狀態, 於是, 有的企業寧可不做數據變現也不想觸碰一些合規底線. '

另外一方面則是數據黑市的存在, 舉例說明, 一些人獲得運營商數據是通過數據黑市而獲得, 這屬於嚴重擾亂數據流通市場. '而數據黑市的情況, 使得用戶對於一些產品和服務都嚴重缺乏信任, ' 劉寒表示.

淨化流通環境勢在必行

針對這些問題, 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做了數據流通標準和數據服務能力的評測, 該評測想透徹分析參與評測的產品和服務, 把資訊做一種透明化的披露, 同時突出企業數據使用合規性的優勢. 同時在這個基礎上建立企業同企業, 企業同用戶, 企業同投資人的信任機制, 來淨化流通環境.

該評測首先從標準起步做聯盟標準, 這其中有幾個優勢, 一是聯盟標準不同於行業或者國家標準, 入門門檻比較高, 聯盟標準比較利於企業來參與. 另外聯盟標準不是強制標準, 目的是促進行業發展. 從目前標準制定情況來看, 信通院已經制定了數據服務的三類標準.

做完標準後如何評判企業貫徹標準或者產品和服務的落地指標? 信通院就此制定了一些相關的測試方案, 這種測試方案是在標準指導下定製的方案, 針對企業參測的不同產品和服務以及特定產品的測試方案, 通過文檔審查, 實際操作和信通院自己開發的測試工具, 對日誌審查, 通過組織專家評審的方式進行權威認證.

這其中, 制定標準做測試有兩類依據, 第一類是三個法律依據, 包括《刑法修正案 (九) 》, 《網路安全法》, 《個人資訊保護指南》這些依據是信通院做標準做評測和企業實際應用中的要求, 同時也是不能觸碰的紅線.

劉寒表示, 既然我們要深入到一些行業, 必然要遵守行業規定, 電信運營商的數據目前來看掌握了大量的個人數據, 他們在數據使用過程當中要嚴格遵守工信部24號令的規定, 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

'而信通院之前所做標準的兩個場景, 一是在徵信行業, 嚴格遵從人民銀行徵信業管理條例當中對個人資訊採集的用戶同意, 用戶知情權的規定, 同時也在金融風控做了非銀行支付場景下的標準的測試, 也是嚴格遵守非銀行支付機構, 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在用戶協議當中明確提示與用戶資訊有重大利益關係的事項, 這是我們的兩個依據. '

標準具體而言又可分為四大塊內容, 第一部分是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劃又分為數據安全管理部門, 數據安全支撐部門, 數據運營部門, 數據需求和使用部門, 外部合作夥伴.

第二部分是數據使用, 針對不同的業務應用場景的數據使用, 信通院的評測工作有一個總體的原則, 要求數據採集和使用不超出合理範圍.

標準的第三部分內容是授權機制, 其實是產品和服務廠家在面向客戶時, 與客戶之間能夠交互的手段.

標準的第四個內容是針對企業的需求, 專門列出來企業服務能力, 目前包括業務能力, 即時性, 並發性, 擴展性, 還有企業冗餘和資質, 專利和軟著, 售前售後的服務能力.

談及後續工作計劃, 劉寒介紹道, 信通院下一步工作計劃有四點, 首先是定位轉變, 以後是以企業自證自己能力的方式, 通過信通院的標準, 技術手段, 對他所要求測試的能力進行證明. 第二, 繼續完善不同場景標準體系的制定, 同時也希望擴大測試規模, 使得整個行業當中產生良性競爭. 第三, 依託數促會, 數據中心聯盟, 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等平台組織更多的相關活動, 發布研究成果, 推進企業對接, 交流. 第四方面是完善數據流動機制, 健全數據流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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