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消費者起訴夏普電視生產商, 聲稱夏普電視存在設計缺陷問題.
11月8日, 夏普針對此事作出回應: 產品擁有合格證, 在質量抽檢和檢驗測試中均被認定為質量合格產品, 用戶拆機行為不符合機器的安全操作規範, 若據此而將產品責任歸咎於生產商, 不公平不合理.
回應原文如下:
11月6日, 有媒體報道稱 '用戶因所購型號為LCD-50NX100A和LCD-45SF460A的夏普電視機產品存在缺陷' . 本著對夏普全球用戶負責的原則, 富連網作為夏普中國區經銷商, 現將有關情況聲明如下:
一, 關於 '用戶起訴夏普電視生產商' 的事件, 截至目前, 製造商及我司均未收到法院有關此事件的相關通知或法律檔案;消費者若未按警示要求擅自拆開機器或任何部件, 或者擅自調整機器或任何部件, 均不符合機器的安全操作規範, 若據此而將產品責任歸咎於生產商, 顯然是不公平, 不合理的.
二, 所有夏普電視產品進入市場前, 均經過嚴格的產品質量檢測, 並取得國家級認證機構——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2017年8月, 國家質檢總局的產品質量抽查中, LCD-45SF460A夏普電視機檢驗結果為合格產品. 此外, 在北京三所——國家廣播電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泰瑞特檢測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的檢驗測試中, LCD-50NX100A和LCD-45SF460A均為質量合格.
對於目前網路上所出現的未進行事實求證, 僅以單方資訊作為基礎的歪曲失實報道, 屬於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 毫無事實根據, 已嚴重損害夏普的商品聲譽, 品牌形象和市場秩序. 權利人將通過法律途徑捍衛夏普的商品信譽, 商業信譽, 並保留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民事侵權, 刑事責任等法律責任的權利.
我們非常感謝媒體朋友們的關注, 並歡迎廣大媒體監督, 同時, 也希望所有媒體朋友能夠尊重事實, 秉承客觀公正的態度進行報道. 讓我們共同努力, 共同營造和諧健康的市場環境.
鄭州市富連網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事件回顧:
11月5日, 薛先生因裝修新房於2017年7月21日在京東網站購買售價為2999元的夏普LCD-50NX100A(下稱50寸)電視機一台, 後又在8月2日購買售價為1988元的夏普LCD-45SF460A電視機(下稱45寸)一台, 在被安裝人員告知50寸電視可拆解自行安裝WiFi模組後, 薛先生在拆機過程中發現50寸電視存在設計缺陷, 遂即將兩台電視送往第三方信測公司檢測, 發現兩台產品均不合格. 就此, 薛先生將夏普電視生產商煙台富達華精密電子有限公司訴上法院, 要求退還電視機費用, 檢測等費用. 在上周末, 薛先生以個人名義在北京召開了一次發布會, 向在場幾家媒體宣布將夏普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