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回应消费诉讼: 产品合格用户拆机不符合规范

近日, 有消费者起诉夏普电视生产商, 声称夏普电视存在设计缺陷问题.

11月8日, 夏普针对此事作出回应: 产品拥有合格证, 在质量抽检和检验测试中均被认定为质量合格产品, 用户拆机行为不符合机器的安全操作规范, 若据此而将产品责任归咎于生产商, 不公平不合理.

回应原文如下:

11月6日, 有媒体报道称 '用户因所购型号为LCD-50NX100A和LCD-45SF460A的夏普电视机产品存在缺陷' . 本着对夏普全球用户负责的原则, 富连网作为夏普中国区经销商, 现将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 关于 '用户起诉夏普电视生产商' 的事件, 截至目前, 制造商及我司均未收到法院有关此事件的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件;消费者若未按警示要求擅自拆开机器或任何部件, 或者擅自调整机器或任何部件, 均不符合机器的安全操作规范, 若据此而将产品责任归咎于生产商, 显然是不公平, 不合理的.

二, 所有夏普电视产品进入市场前, 均经过严格的产品质量检测, 并取得国家级认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017年8月, 国家质检总局的产品质量抽查中, LCD-45SF460A夏普电视机检验结果为合格产品. 此外, 在北京三所——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检验测试中, LCD-50NX100A和LCD-45SF460A均为质量合格.

对于目前网络上所出现的未进行事实求证, 仅以单方信息作为基础的歪曲失实报道, 属于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毫无事实根据, 已严重损害夏普的商品声誉, 品牌形象和市场秩序. 权利人将通过法律途径捍卫夏普的商品信誉, 商业信誉, 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民事侵权, 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们非常感谢媒体朋友们的关注, 并欢迎广大媒体监督, 同时, 也希望所有媒体朋友能够尊重事实, 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报道. 让我们共同努力, 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市场环境.

郑州市富连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事件回顾:

11月5日, 薛先生因装修新房于2017年7月21日在京东网站购买售价为2999元的夏普LCD-50NX100A(下称50寸)电视机一台, 后又在8月2日购买售价为1988元的夏普LCD-45SF460A电视机(下称45寸)一台, 在被安装人员告知50寸电视可拆解自行安装WiFi模块后, 薛先生在拆机过程中发现50寸电视存在设计缺陷, 遂即将两台电视送往第三方信测公司检测, 发现两台产品均不合格. 就此, 薛先生将夏普电视生产商烟台富达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诉上法院, 要求退还电视机费用, 检测等费用. 在上周末, 薛先生以个人名义在北京召开了一次发布会, 向在场几家媒体宣布将夏普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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