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披露, 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和谐光电资产的评估值为171,923.14万元, 标的公司和谐光电本身无实际经营业务, 主要资产为通过其香港子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MEMSIC,Inc.的100%股权. 参考上述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 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为165,000万元.
据了解, 2016年10月14日, 华灿光电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7年4月14日, 公司公告了重组报告书草案并发出了股东大会通知, 随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二) 》. 2017年5月31日, 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7月3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 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目前, 相关中介机构已经以201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完成了标的公司的补充审计事项,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就重组报告书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做了更新, 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 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
华灿光电表示,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中部分财务数据有效期已到期, 公司及标的公司需进行补充审计, 经交易各方经协商一致, 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 审议决定中止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 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中止审核的文件. 目前, 交易各方完成了标的公司的补充审计事项,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就重组报告书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做了更新, 华灿光电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 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
华灿光电已于2017年11月6日第三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恢复审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不过, 华灿光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此外, 华灿光电今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72亿元, 同比增长74.78%; 光学光电子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亿元, 同比增长163.47%. 华灿光电表示, 这是由于公司LED芯片产能取得较大增长, 使得公司芯片产品的产销量增长较大; 同时在规模效应下, 公司的芯片成本进一步下降, 且公司客户结构进一步向优质客户聚拢, 使得毛利率维持了较好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