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文: 耗材捆绑设备, 任何形式都不许!

医药网11月6日讯 辽宁发威了, 将严格规范耗材, 试剂, 设备购销行为, 措施包括禁止任何形式的耗材捆绑设备, 限制医疗机构 '二次议价' , 再提耗材, 试剂 '两票制' , 以及医疗设备也要集中采购, 按季上报等等.
本周, 辽宁省卫计委公开印发了《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 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与考核细则》 (试行) , 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细则》提出了不少新机制, 以下几个方面很重要:
再提耗材, 试剂 '两票制'
《细则》第五条提出, 全面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 '两票制' , 同时,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 推进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采购 '两票制' , 压缩中间环节, 规范流通秩序.
辽宁省不是第一次由官方文件提出耗材试剂 '两票制' 了, 但是因为在该省的2017年卫计工作要点中没有提推耗材试剂 '两票制' , 其后也没有再见官方公开文件或声音提过, 所以业内不少人也是存疑的, 辽宁到底有没有推耗材试剂 '两票制' 的打算.
最新的由辽宁省卫计委正式发布的这一文件, 再次将耗材, 试剂 '两票制' 提到了台面上.
从文件用语来看, 是 '推进' , 而非药品的 '全面推行' , 部分落地应该会有的.
禁止任何形式的耗材捆绑设备
《细则》第十七条提出, 坚决遏制 医药 购销领域腐败行为, 抵制商业贿赂, 医疗机构不得接受 企业 任何形式的耗材捆绑设备销售行为.
注意, 是任何形式的捆绑销售都不行, 文件用语很严格, 丝毫未留余地.
9部委发文, 工商总局发严肃查处通知, 地方卫计委也在文件中突出点名了, 耗材捆绑设备走不通了.
限制医疗机构 '二次议价'
《细则》第十六条提出, 通过国家谈判, 定点生产等方式和省内各市, 省属医疗机构间联合议价形成的采购价格, 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另行组织任何形式 '二次议价' .
高值耗材的国家谈判已经开始了, 医联体议价也开始盛行, 文件这是要维护国家谈判和医联体议价的 '权威性' 了.
这对业内厂商倒是一大定心丸, 不用担心让了一次价, 还再被医疗机构砍一次价.
医疗设备也要集中采购
《细则》提出, 辽宁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方向, 医疗设备暂按管理权限分别纳入省级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此外, 医疗设备采购使用情况要按季度上报, 采购甲类, 乙类大型设备的需在当季就上报.
言外之意, 以后医疗设备都要网上采购, 公开 招标 了. 医疗机构自行想怎么采就怎么采, 那是不行的了.
不按时回款要 '罚'
还有就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货款结算问题, 《细则》第十二条提出, 药品 , 耗材, 试剂采购回款天数及欠款金额要清楚明了, 并鼓励 医院 开设集中开设银行账户, 由银行提供周转金作为货款支付方式.
在《细则》划定的总计100分的季度和年度考核评分指标中, 80分以上才为合格, 90分以上优秀. 其中, 货款结算这一项就占了15分.
文件规定, 发现医疗机构未按时回款的, 单次扣5分, 扣完为止.
考核结果, 也是要挂钩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绩效考评的. 医院年度考核不合格, 会取消评先, 评优资格, 暂停新增床位和大型设备审批, 暂停医院等级评审, 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等.
附: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 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使用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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