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 農業部辦公廳通報了水稻插秧機產品的質量調查情況, 從調查結果看, 用戶對水稻插秧機總體表示滿意, 其中對產品的安全性最滿意, 對產品的可靠性得分最低. 通報也對用戶極度不滿意的產品進行了通報.
自去年開始, 農業部依據《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和《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 組織對吉林, 黑龍江, 江蘇, 安徽, 湖北, 廣西6省(區)銷售量較大的4行手扶步進式和6行高速乘坐式水稻插秧機開展質量調查, 共調查20家企業生產的25個型號的產品, 涉及600個用戶. 調查採取用戶滿意度評價的方法進行. 由用戶對某型號產品安全性, 可靠性, 適用性以及售後服務狀況(以下簡稱 '三性一狀況' )四項內容分別進行滿意度評價打分, 經調查人員座談詢問, 現場查看, 拍照取證後確認, 得出不同用戶對該型號產品四項內容的單項滿意度評價;在此基礎上, 調查人員按滿意度評價方法作出相應型號產品 '三性一狀況' 的單項滿意度評價和綜合滿意度評價. 滿意度評價分五檔: 90~ 100分為很滿意, 70~ 90分為滿意, 60~ 70分為一般, 40~ 60分為不滿意, 40分以下為非常不滿意.
調查結果顯示, 用戶對水稻插秧機滿意度綜合評分為72.39分, 表示滿意. 對 '三性一狀況' 4項內容總體評分結果分別為, 安全性79.48分, 適用性75.32分, 可靠性66.42分, 售後服務狀況67.47分, 安全性得分最高, 可靠性得分最低. 57%的用戶表示下次還會購買同一企業的產品, 其中96%的吉林久富2ZF-4(F4)產品用戶表示願再次購買該產品.
用戶對產品的綜合評價: 認為滿意的有12家企業的14個產品;認為一般的有8個企業8個產品;認為不滿意的有2家企業的2個產品. 湖北黃鶴插秧機製造有限公司生產的2ZS-HB4D型手扶步進式插秧機經調查, 用戶反映其插秧質量差, 大多閑置未用或改作他用.
通報指出, 從調查情況看, 我國水稻插秧機產品型號多, 技術不斷創新, 可基本滿足大部分農業生產需要, 但在 '三性一狀況' 中仍存在許多不能忽視的問題. 在安全性方面, 安全標誌缺失, 防護裝置(罩)防護不到位等問題使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在可靠性方面, 零部件質量較差, 裝配水平低, 產品設計存在缺陷, 特別是部分企業在設計產品時, 沒有充分考慮作業環境條件, 作業強度及用戶使用特點, 導致可靠性評分最低. 在適用性方面, 部分產品配套動力不足, 導致產品不能滿足正常作業要求, 插秧作業的質量較差, 部分產品對土壤質地, 含水率, 耕地面積要求較高, 不能適應複雜條件下作業. 售後服務方面, 部分企業服務承諾兌現不夠, 產品配件儲備不足, 供應及時性較差, 售後服務人員現場解決問題能力差. 存在這些問題的原因, 除了企業的質量意識不強, 售後服務能力有限外, 零部件特別是關鍵零部件質量不過關成為硬傷.
為此, 農業部決定撤銷湖北黃鶴插秧機製造有限公司生產的2ZS-HB4D型手扶步進式插秧機的推廣鑒定證書. 對其他產品調查中發現的問題, 農業部將向涉及企業發送一對一整改函, 並抄送企業所在省(區)農機化主管部門. 農業部要求, 有關產品生產企業對所存在的問題要高度重視, 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整改期為3個月, 整改情況要上報企業所在省(區)農機化主管部門確認. 同時要舉一反三, 加強產品質量管理, 增強質量意識, 改進技術缺陷, 強化安全防護, 提高產品經銷和售後服務質量. 有關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結合推廣鑒定證書和標誌使用情況及產品一致性的監督管理要求, 組織本省農機鑒定機構督導轄區內企業按期做好整改工作, 並將整改情況報農業部農機化管理司. 對拒不整改的企業或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 鑒定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註銷該產品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