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5年, 蘋果就被發現侵犯了威斯康辛大學的晶片效率專利, 當時被告知的賠償金額可能高達8.62億美元. 隨後, 法院認為蘋果並非故意侵犯這項專利權, 把賠償金額削減到了2.34億美元. 然而, 由於蘋果在判決發布後繼續侵犯這項專利, 法院又把賠償金額增加到了5.06億美元.
現在, 蘋果對判決提起上訴, 聲稱這項裁定 '到處都是錯誤' . 蘋果對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稱, 威斯康辛州聯邦法院認定蘋果侵犯了威斯康辛校友研究基金會(WARF)持有的一項計算機處理器專利, 並要求蘋果賠償5.06億美元, 這項判決 '到處都是錯誤' , 必須予以推翻.
蘋果辯稱, 威斯康辛州西區法院的陪審團裁決和審判後裁決幾乎在各個方面都存在缺陷, 從侵權調查結果到判定WARF '故意誇大的賠償主張' 的有效性.
威斯康辛州西區法院之前裁定, 蘋果iPhone 5s, iPhone 6, iPhone 6 Plus以及多款iPad所使用的A7, A8以及A8X晶片都侵犯了WARF的專利. 蘋果原本想挑戰專利的有效性, 但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拒絕了蘋果關於重新評估專利有效性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