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稱, 公司自今年7月25日起停牌, 經與有關各方就該事項進一步談判, 溝通, 經論證, 公司擬籌劃重大收購事項預計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並於2017年8月8日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 公司前期籌劃重大事項停牌時間計入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時間, 即停牌時間自2017年7月25日起.
而此次重大資產重組收購的沃泰通是一家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企業, 控股股東為深圳市朗泰通電子有限公司, 實際控制人為鄧志榮. 交易方式和價格等關鍵條款目前還在進行協商, 尚沒有確認.
資料顯示, 沃泰通於2015年成立, 是一家專門從事生產汽車動力電池的企業, 專業生產環保磷酸鐵鋰動力電池, 產品應用於電動大巴, 電動貨車等新能源汽車以及儲能裝置. 而保千裡是立足於精密光機電成像+仿生智能演算法, 發展高端電子視像產品, 目前保千裡已成為電子視像領域掌握技術較為全面的企業之一, 產品應用已覆蓋汽車視像, 特種視像, 民用視像, 商用視像, 安防視像, 智慧視像等多個領域, 並發布多款保千裡打令VR手機.
保千裡表示, 自公司停牌以來, 公司會同中介機構與交易對方積極推動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工作, 針對標的資產的相關情況, 重組方案的細節進行深入的盡職調查及研究論證, 並就交易的重要事項與交易對方進行充分溝通.
不過, 在停牌期間, 保千裡董事長莊敏等高管因上市自製虛假協議被證監會責令改正, 莊敏並處以60萬元罰款; 另外莊敏所持35.07%的股份也已全部被法院凍結, 可能出現股票被處置導致公司控制權變更, 致使該重大資產重組存在較大的不確認性.
10月16日, 保千裡收到《股權司法凍結及司法劃轉通知》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顯示, 關於保千裡股權轉讓合同一案,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7) 粵財保15號民事裁定書已經發生效力, 因訴前財產保全, 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莊敏持有的公司限售股854,866,093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35.07%) , 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司法凍結.
保千裡表示, 上述股權轉讓合同一案, 公司正在核實相關情況, 待核實結果後公司將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由於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莊敏先生所持股份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 而在此次之前, 莊敏已經向保千裡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辭去保千裡董事長職務, 並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