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 公司自今年7月25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就该事项进一步谈判, 沟通, 经论证, 公司拟筹划重大收购事项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并于2017年8月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间, 即停牌时间自2017年7月25日起.
而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沃泰通是一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企业, 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朗泰通电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邓志荣. 交易方式和价格等关键条款目前还在进行协商, 尚没有确认.
资料显示, 沃泰通于2015年成立, 是一家专门从事生产汽车动力电池的企业, 专业生产环保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产品应用于电动大巴, 电动货车等新能源汽车以及储能装置. 而保千里是立足于精密光机电成像+仿生智能算法, 发展高端电子视像产品, 目前保千里已成为电子视像领域掌握技术较为全面的企业之一, 产品应用已覆盖汽车视像, 特种视像, 民用视像, 商用视像, 安防视像, 智慧视像等多个领域, 并发布多款保千里打令VR手机.
保千里表示, 自公司停牌以来,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针对标的资产的相关情况, 重组方案的细节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及研究论证, 并就交易的重要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
不过, 在停牌期间, 保千里董事长庄敏等高管因上市自制虚假协议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庄敏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另外庄敏所持35.07%的股份也已全部被法院冻结, 可能出现股票被处置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致使该重大资产重组存在较大的不确认性.
10月16日, 保千里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 关于保千里股权转让合同一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7) 粤财保1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效力, 因诉前财产保全,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持有的公司限售股854,866,09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 , 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
保千里表示, 上述股权转让合同一案, 公司正在核实相关情况, 待核实结果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先生所持股份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而在此次之前, 庄敏已经向保千里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去保千里董事长职务, 并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