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電器董事徐自發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10月18日晚間, 格力電器發布公告稱, 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 公司董事徐自發遭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 此前徐自發就曾因短線交易而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公告顯示, 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 格力電器董事徐自發於2017年10月18日收到了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 證監會對徐自發進行立案調查.

回溯此前公告可知, 徐自發曾在2017年7月26日因短線交易而被廣東證監局警示. 據了解, 徐自發於2015年6月至今擔任格力電器董事, 在2016年11月24日, 徐自發買入格力電器股票約58萬股, 成交均價為26.39元/股, 成交金額1518.22萬元. 但在2017年5月22日, 徐自發再次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 賣出格力電器股票約40萬股, 成交均價為33.45元/股, 成交金額1340.76萬元. 廣東證監局表示, 徐自發作為格力電器的董事, 將持有的格力電器股票在買入後不足6個月賣出, 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 對此, 廣東證監局對徐自發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同時格力電器表示, 此次徐自發短線交易產生的約283萬元收益已經收歸公司所有.

對於徐自發的短線交易行為, 格力電器曾在2017年5月27日早有披露, 格力電器表示, 徐自發在2017年5月22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減持公司股份, 在減持過程中, 因其委託某券商營業部客戶經理對短線交易相關法律法規理解有偏差, 導致出現了短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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