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会的调查, 高通透过其独大的占有率, 限制其客户与他业者合作, 涉及违反公平竞争, 包括以必要专利(SEP)是否授权, 要求晶片竞争同业须提供晶片价格, 销售对象, 数量等资讯的契约行为等.
对此, 公平会认定高通已损害基频晶片市场的公平竞争, 以违反公平交易法第9条第1款规定, 处234亿元罚锾.
然而, 高通认为, 公平会所裁罚的金额并没有合理的依据, 与其在台湾地区的营收完全不合比例, 因此将会提出上诉, 并要求公平会提出计算的基准.
近年来, 高通持续遭到多国政府提起反垄断的诉讼, 包含遭中国政府裁罚60亿人民币, 与遭韩国裁罚1兆韩圜. 此外, 高通也正与苹果在中国地区进行专利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