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經信委日前印發《貫徹落實長江大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提出, 嚴禁在長江幹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裡內新建重化工及造紙行業項目, 嚴控在長江沿岸地區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項目.
湖北省經信委表示, 將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相關產業政策, 全面調查摸清全省化工企業, 化工園區和建設項目情況, 持續開展化工汙染專項整治行動, 對園區外化工企業實施搬遷改造. 同時, 禁止新建涉重金屬行業落後產能建設項目, 積極推進涉重金屬行業清潔生產, 加快淘汰涉重金屬行業落後產能. 嚴格磷化工產業准入, 嚴控磷化工產業違規新增產能.
此外, 湖北還將嚴控產能過剩行業違規新增產能, 引導產業有序轉移, 持續優化產業布局, 促進區域協調可持續發展. 同時, 將推進產業轉移合作示範園區建設, 引導推進低碳綠色迴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