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信委日前印发《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 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 严控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
湖北省经信委表示, 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 全面调查摸清全省化工企业, 化工园区和建设项目情况, 持续开展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对园区外化工企业实施搬迁改造. 同时, 禁止新建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建设项目, 积极推进涉重金属行业清洁生产, 加快淘汰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 严格磷化工产业准入, 严控磷化工产业违规新增产能.
此外, 湖北还将严控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新增产能, 引导产业有序转移, 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同时, 将推进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园区建设, 引导推进低碳绿色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