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最晚於11月11日前裁決是否在美禁售海信電視

美國國家貿易委員會於本月27日發布公示, 將就夏普提告 '海信' 可能侵害SHARP網路電視專利一案展開調查, 預計45日內將完成的調查, 最晚於11月11日前公布裁決結果. 若ITC最終認定海信侵權, 海信涉及侵權的產品將被禁止進口到美國市場銷售.

據HEAUS了解到, 在今年8月底, 鴻海旗下的日本夏普就向美國ITC提出調查申請, 指控中國電視製造商海信在進口到美國銷售的帶瀏覽網路功能的自有品牌電視機上, 擅自使用了夏普保有權利的無限區域網路專利, 並指控海信違反了美國關稅法第337條條款. 這是今年以來夏普與海信就北美電視業務及品牌未來歸屬爭端的最嚴重情形.

自鴻海以資本方式控股日本夏普後, 多次試圖修正在夏普被收購前為緩解資金壓力而做出的 '市場收縮舉措' . 2015年, 夏普業務陷入泥淖後為保全自身, 從海外電視機市場全面退出, 其中除以巴西外的美洲地區商標權租給了中國海信, 而歐洲的電視產銷及品牌則連租帶售交給了UMC. 鴻海執掌夏普後, 用收購的方式收回了歐洲市場的商標權. 而在美洲, 夏普多次向海信提出收回商標權的要求, 但是均被海信以 '合同約束' 的理由拒絕.

今年6月份夏普分別向加勒福尼亞州法院和紐約州法院遞交訴狀, 指控海信以夏普品牌銷售低質低價液晶電視, 損害了夏普品牌形象, 要求海信停止使用夏普商標, 並索賠至少1億美元. 但夏普的強硬戰術遭到海信強烈反彈, 親近海信的內地媒體曾一度發出夏普 '理虧' 全面撤訴的消息, 之後被證實撤訴和解並未發生.

而此次夏普之所以選擇向美國ITC提出申請, 是因為美國ITC不僅有權禁止侵害專利的產品在美國銷售, 而且ITC的審理程序與審理時間比一般法院更加簡便快捷. 最終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對海信形成巨大的壓力, 迫使其在調查期間就未來美洲(除巴西外) 'SHARP' 品牌歸屬做出讓步.

數據顯示, 今年上半年海信電視的銷售額在北美區同比增長14.3%, 在中南美區增長52.9%. 來自中國海關的出口數據顯示, 今年1—5月份, 海信電視的出口額同比增長28.2%, 高於行業平均水平的10.4%. 截至2017年6月, 海信美國互聯網電視激活用戶已超230萬, 年底預計超300萬. 與之參照的是, 中國另一個彩電品牌TCL在2017年第一季度北美出貨量達到95萬台, 佔據當地13%的份額, 成為 '美國市場成長最快的電視品牌. '

儘管表面上看海信在多次回合中處於守勢, 但行業人士向家電網主站表示, 海信在雙方談判中仍處於優勢, 如果海信能在合約結束前成功打響自有品牌, 實現當初收購的意義, 而在放棄 'SHARP' 品牌上也可能獲得不菲的違約金補償. 不過, 夏普似乎更心計老成, 利用ITC程序來打擊其在北美的 '自有品牌' 成長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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