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医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医药网11月7日讯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医院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按照已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 于2018年11月2日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医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医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QZZC2018-X1-30043-GXDH
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2018年10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 招标 公告.
截标日期: 2018年11月2日15时30分.
专家评委: 傅明伟 (组长) 韦忠华 刘家治 (业主评委)
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2018年11月6日.
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 广西铭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叁拾贰万捌仟元整 (¥328000.00元) ;
交货期: 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 由 采购 人指定地点;
成交地址: 钦州市永福东大街南面蓬莱大道西侧皇庭御龙湾第A1#3单元商铺103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质疑, 投诉:
1,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 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 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2, 质疑联系人: 张工 质疑电话: 07775587738
3,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 视为无效投诉, 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 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6日
2016 GoodChinaBrand | ICP: 12011751 | China Ex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