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新产品试点是指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 加速农机新产品试验鉴定和推广应用, 支持促进农机产品技术创新和研发生产, 更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农业机械日益增长的需要.
试点内容是探索对尚无试验鉴定大纲的农机新产品开展补贴的路径和办法, 或者探索现行试验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新增功能和结构特征的新产品分类分档办法, 完善价格, 比例等补贴额测算因素的选取方式和确定标准, 以补贴试点推动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制修订试验鉴定大纲, 完善补贴额测算办法, 为新产品纳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奠定基础.
日前全国试点地区纷纷公布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方案. 纳入新产品补贴试点的机具, 值得关注.
山东纳入补贴试点范围的产品为3类, 其中对大蒜种植机械, 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包括翻堆装置, 发酵装置)等2类产品进行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 对植保无人机1类产品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引导规范应用试点.
甘肃本次试点新产品为药材挖掘机, 秧苗移栽机, 电动播种机3个品目, 以及电动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 试点补贴产品由全国相关企业自愿申报. 新产品实行分档定额补贴, 植保无人飞机统一补贴标准为16000元/架.
湖北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为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田间运输机和食用菌料装瓶(袋)机等3个品目.
湖南本轮补贴试点新产品品目不超过 3 个(不含植保无人飞机), 品目在试点期间不再替换. 首批试点新产品品目为育苗成套设备和田间运输机两个, 若新增试点新产品品目, 将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