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公立医疗机构年内全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医药网8月10日讯 记者9日从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获悉, 今年内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实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 四川还将同步建立补偿新机制,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 医保基金可承受, 群众整体负担总体不增加.
记者了解到, 四川将按照 '控总量, 腾空间, 调结构, 保衔接' 的基本要求, 以2017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总额为基数, 固化测算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 原则上按照9∶1的比例进行补偿. 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的90%, 通过调整现行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补偿. 重点提高受取消耗材加成影响大的诊疗, 病理, 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总体上保持公立医疗机构人均费用水平相对稳定. 另外10%, 通过医疗机构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自行消化.
据了解, 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加成后, 各地将组织开展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严肃查处医疗价格举报投诉, 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据悉, 2016年, 四川省启动实施城市公立 医院 取消 药品 加成, 降低药品耗材费用,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完善医保支付方式 '四同步' 改革. 按照四川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 到2020年, 将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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