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四川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医药网7月20日讯 7月19日,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 省卫计委和省人社厅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明确提出在今年内, 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实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实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后, 我省将同步建立补偿新机制,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 医保基金可承受, 群众整体负担总体不增加.
具体为按照 '控总量, 腾空间, 调结构, 保衔接' 的基本要求, 以2017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总额为基数, 固化测算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 同步建立补偿新机制, 并原则上按照 '9∶1' 的比例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 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的90%, 通过调整现行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补偿. 重点提高受取消耗材加成影响大的, 价格偏低的诊疗, 病理, 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总体上保持公立医疗机构人均费用水平相对稳定. 另外10%, 通过医疗机构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自行消化.
省发展改革委, 省卫计委和省人社厅三部门要求,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 调增的医疗服务项目中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 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通过医保控费促进医疗机构主动降低 采购 价格, 促进合理治疗, 合理使用医用耗材. 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零加成后, 各地将组织开展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医用耗材零加成执行前后的价格变化情况, 价格政策执行, 价格公示等情况.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充分利用12358四级联网价格监管平台, 严肃查处医疗价格举报投诉, 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是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和 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2016年, 我省启动实施了城市公立 医院 取消 药品 加成, 降低药品耗材费用,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完善医保支付方式 '四同步' 改革. 按照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 我省将加快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按照 '总量控制, 结构调整, 有升有降, 逐步到位' 原则, 分批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重点提高偏低的诊疗, 护理, 手术, 康复, 中医 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降低偏高的, 不合理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 检验等项目价格, 防止价格异常波动. 严禁通过不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分解项目, 以及不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等方式增加费用. 到2020年, 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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