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进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

医药网6月12日讯 记者10日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 已正式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发展的意见 (试行) 》, 从政策法规, 库房设置条件, 办理程序, 委托与受托等方面, 对开展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业务的企业作出了明确规定, 以促进医疗器械流通更加规范.
据了解, 意见明确, 开展 医疗器械 第三方物流业务的 企业 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基本技术要求》等规定; 企业跨市 (州) 设置库房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基本技术要求》以及库房所在地审查 标准 的要求.
四川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意见的出台, 将有利于在流通领域对医疗器械实施更加有效的追溯和监管, 促进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贮存运输的规范化, 高效化, 信息化, 专业化, 规模化管理, 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加速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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