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启动 | '清废行动2018'

据生态环境部官网消息, 日前, 生态环境部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即 '清废行动2018' . 从5月9日至6月底, 生态环境部将组织150个督查组, 进驻长江经济带有关地市, 对长江经济带固废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该行动包括4项主要工作. 一是独立核查, 各督查组对照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上报的固体废物堆存点清单, '12369' 投诉举报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线索, 督促有关地方环保部门做好调查取证, 执法监测等配合工作. 二是地方确认, 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以 '督查问题确认单' 形式交地方书面确认, 由所在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其委托的相关人员签收. 三是拉条挂账, 督查组对清单内的点位逐一登记, 建档立卡, 动态管理, 整治完成一个, 销号一个, 对督查期间接到的有关投诉举报信息, 及时列入清单. 四是分类处理,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处理, 不存在固体废物或已清除的, 从清单内剔除;对堆存数量少, 清运处置难度小, 可以现场处置完毕的, 由督查组要求当地政府立即妥善处置;对涉及危险废物的堆存点位, 或者堆存固体废物数量多, 处置难度大, 环境风险高, 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挂牌督办. 此外, '清废行动2018' 将通过督查, 交办, 巡查, 约谈, 专项督察 '五步法' 压实责任, 确保实效.

值得注意的是, 此次专项行动特别强调了对违法行为和交办情况进行及时公开. 该负责人表示, 对挂牌督办及督查组直接交办的问题, 要求地市级党报及政府网站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并每周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直至整治完成. 现场督查期间, 各相关地市级电视台要至少安排一次专题报道. 同时, 鼓励公众通过拨打指定电话或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动员全社会监督力量全面公开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在介绍此次行动背景时, 该负责人称, 去年以来, 广西, 河南, 安徽等地接连发生多起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 严重影响了倾倒地生态环境安全. 尤其是发生在长江铜陵段和池州段的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堆存案件, 严重威胁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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