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超工程塑料(北京)有限公司因环保违法被罚款30万元

近日,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5日行政处罚公示 , 日超工程塑料(北京)有限公司违反《新大气法》, 被罚款30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8]第0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日超工程塑料(北京)有限公司部分废气不经处理直排,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 通州区环保局依据《新大气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对在正常生产中部分废气不经过处理设施, 直接排放大气,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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