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3月27日消息, 该局对厦门市部分经营者销售的电饭锅, 电压力锅, 电水壶, 电磁灶, 食品加工器等进行了抽查检验, 此次共抽检小型家用电器50批次, 7批次被检不合格. 不合格商品已于近日移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查处.
信息显示, 标称佛山市顺德区雷凡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壶, 标称中山市美苏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液体加热器 (电煮锅) , 标称中山市元硕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壶, 标称中山市元硕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饭锅, 标称广东威多福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电饭锅以及标称广东天启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西施煲, 出现在不合格商品名单中. 不合格项目涉及耐潮湿, 结构, 机械强度, 端子骚扰电压, 热效率等.
就此,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小型家用电器时, 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尽量选择口碑好的大品牌产品. 拥有良好口碑的大品牌其产品质量相对更好, 售后服务较成熟, 对消费者来说相对有保障.
检查产品标识. 产品的规格, 型号和商标应与说明书一致, 应有国家相关认证标志, 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执行标准代号等.
检查外观装配质量, 开关, 旋钮应灵敏, 灵活, 可靠. 最好现场通电试验一下产品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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