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 决定终止原告美国钢铁公司对中国钢铁的 '337调查' , 因原告不能证明其遭受了反垄断损害, 不具有原告资格.
至此, 这起历时近两年, 针对中国钢铁的 '337调查' 宣告终止. 日前, 商务部对此正式作出回应, 赞赏这一裁定结果.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 王贺军表示, 中方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能够尊重事实的态度表示赞赏, 中美两国是前两大世界经济体, 也是重要的贸易伙伴. 中美双方有些分歧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需要尊重事实, 公平公正地处理有关案件. 另外, 这个案件是因为中国企业面对摩擦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中国政府也一定强烈支持自己的政府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6年5月26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发起 '337调查' , 涉及宝钢, 首钢, 武钢等中国钢铁企业及其美国分公司共计40家企业.
调查源于美国钢铁公司向其提出申诉, 指控上述企业在美国密谋修改产品价格, 并控制产量和出口量, 非法使用美国钢铁公司贸易秘密和使用虚假原产地和生产商标识, 违反了《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 要求启动调查. 这也是美国首次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337调查. 根据程序, 美方一旦裁定企业有违规行为, 相关产品或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市场.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 王贺军表示, 这一次的指控包括了中国几乎向美国出口的所有钢铁产品, 大约有28亿美元, 涉及到中国所有的钢铁出口企业. 这个案件能够应诉是我国政府, 企业, 协会, 密切配合, 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的一个成功案例, 我们今后还要借鉴成功经验, 在处理其它的案件时妥善应对贸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