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下狠手, 要对耗材公司开出永久封杀黑名单!

医药网3月12日讯 冬天即将过去, 但寒风依旧泠洌--在新一轮耗材招标采购议价结果出炉前夜, 辽宁省卫计委发出严重警告, 让耗材企业感到阵阵寒意!
辽宁省正在开展医用耗材的议价采购工作, 根据此前工作安排, 自2018年4月1日起, 全省所有医疗机构须统一执行新的议价结果, 此轮议价结果原则上一年内有效.
辽宁省此轮纳入议价范围的, 既有高值医用耗材, 也有普通医用耗材, 包括: 血管介入类, 电生理类, 心脏起搏器类, 眼科类, 神经介入类, 非血管介入类, 体外循环和血液透析类, 通用耗材类, 骨科类, 结构心脏病类, 口腔类, 人工器官组织, 神经外科类, 吻合器和疝修补类, 护理类, 血站用耗材, 麻醉科耗材, 消毒类耗材, 手术室常用耗材, 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心胸外科手术耗材, 耳鼻咽喉科类耗材, 康复材料类耗材, 其他周边医用耗材等.
而就在此轮耗材议价结果出炉及开始执行前夜, 2018年3月9日, 辽宁省招标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议价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向参与该省议价工作的耗材生产, 经营企业发出严重警告.
警告一: 永久踢出辽宁市场
《通知》称, 对于耗材企业以停止供货要挟医疗机构, 不允许医疗机构进行网上填报价格等扰乱辽宁省医用耗材采购秩序的行为, 直接将相关企业纳入辽宁省 医药 购销黑名单, 永久不得参加辽宁省境内的耗材采购, 配送活动.
警告二: 踢出辽宁市场2年
《通知》称, 辽宁省普通医用耗材的阳光采购尚处于探索阶段, 并未对挂网产品制定限价, 也未同步实施同城同价, 各医疗机构间同一产品允许存在价格差异. 但各医疗机构与 企业 新议定的价格不允许高出原采购价.
如发现耗材企业借阳光采购议价坐地涨价, 将把相关企业纳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 2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境内的耗材采购, 配送活动.
警告三: 取消产品挂网
众所周知, 辽宁省已经加入以陕西为首的耗材跨省采购联盟. 《通知》针对该省骨科类高值耗材的议价工作, 特别提出, 陕西省在2017年7, 9, 11月对骨科产品价格进行了调整, 而辽宁省产品库对陕西省价格的采集截止到2017年5月.
骨科耗材企业在议价时必须向医疗机构提供陕西省的最新限价, 如果发现议定的价格高于陕西省最新限价, 将取消相关产品的挂网资格.
警告四: 不得拒绝联合议价
《通知》同时强调, 各市, 各医疗机构间可以联合议价, 尤其是以医联体, 医共体形式开展的议价工作, 相关耗材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也即, 对跨医疗机构, 跨地区, 而降价幅度要求也更大的带量议价, 企业只能接受, 不能拒绝, 若不接受要被出局.
上述 '四大警告' 发出的背景, 《通知》称是 '针对议价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为了确保议价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针对反映集中的问题' .
由此推测, 来自医用耗材企业界的一些不配合议价问题, 恐怕已经出现在了辽宁省此轮议价工作之中, 或者是现出了苗头来.
而辽宁省卫计委的态度则是不妥协, 从严惩处, 甚至要对严重不配合企业开出永久 '黑名单' , 这一警告及惩处措施, 在耗材招标采购中也算是罕见了, 哪家企业一旦中招损失将极其惨重.
无独有偶.
黑龙江省近期也向耗材企业的不遵守议价规则, 扰乱耗材购销秩序行为下狠手了. 该省发出警告, 高值耗材企业再有能够低于挂网价供货但不接受网上议价, 或擅自提高供货价格的, 将被取消产品挂网一年, 情节严重的还要纳入不良记录名单.
在全国更多地方, 借着医用耗材专项整治的 '东风' , 不少医疗机构则已经或正在进行另一种形式的 '议价工作' .
比如海南某三甲大院对 医院 所有在用耗材价格重新梳理, 凡是此前采购价高出省级挂网价格的, 均 '二次议价' , 重新议出一个不比挂网价格高的价格作为新的采购价.
再比如, 河南某三甲大院发出通知, 医院所有在用耗材再议价, 新价格必须比原采购价降低10%以上.
医用耗材 招标 采购不如 药品 招标采购相对规范, 可以说粗放多了. 而随着医改的深化, 耗材招标采购成为新关注点, 正在进行大变革, 企业在承受降价压力的同时, 也在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环境.
耗材专项整治, 是个重要信号, 也是个拐点. 一些过去走得通的规避招标, 规避议价, 不认真遵守规则等的老路子, 也难以再走通了.
研究规则, 吃透规则, 遵守规则......合规, 又不丢掉市场, 已成为摆在每个业内人面前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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