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支持开展农业设施设备的抵押贷款和生产订单融资, 推广大型农机设备融资租赁, 深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 全国政协委员, 河北省政协农业委员会主任杨玉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 重点提到对农机装备的融资租赁.
杨玉成委员表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 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但同时我国农业依然面临新型经营主体滞后的问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是新时代我国 '三农' 工作的总抓手. 但目前, 农村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严重, 技术人才凤毛麟角. 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少, 发挥作用不够. 此外, 农业配套设施建设滞后, 融资供需对接不顺畅等问题依然突出. '
杨玉成委员建议,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应该从四方面发力:
首先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培育一批示范家庭农场, 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农业产业化企业联合体等, 使之规范运营, 标准化生产.
其次是要完善农业信贷担保和保险制度. 出台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奖励办法, 贴息贷款, 政策性农业保险, 相关补助等扶持办法, 鼓励金融机构把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 建立能落地的流转土地抵押信贷机制, 对实力强, 资信好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相应授信额度. 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参保对象, 并对保费进行优惠补助. 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快向市县延伸. 支持开展农业设施设备的抵押贷款和生产订单融资, 推广大型农机设备融资租赁, 深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第三, 要加强新型主体领军人才的培训, 提升素质能力. 要转变陈旧的培训理念与方法, 多学习先进地区支持主体发展的经验, 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省内外典型企业中, 接受生产技术, 经营管理, 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第四.密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 建立一票否决制, 对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所有农业项目资金均不予支持, 所有示范类项目不予参评. 对利益联结机制建得好, 落实好的主体, 各项支持政策重点倾斜, 优先培育, 正向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广大农户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让更多的农民真正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 受益者, 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