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复核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10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部属各单位, 有关行业协会, 有关中央企业, 有关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根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10〕93号)及《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工信厅科〔2010〕143号)有关规定, 我部将组织对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复核评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复核范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的通告》(工信部科函〔2014〕131号)公布的58家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 实验室所属单位要按照《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复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见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复核材料的准备及申报工作.

三,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有关行业协会,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 组织好本地区, 本行业, 本企业实验室复核材料初审及后续衔接工作.

四, 实验室复核材料通过推荐单位初审后, 应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包括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的复核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未按时提交复核材料的, 将视为主动放弃复核.

联系人及电话: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 系 人: 安平, 姚佳

联系电话: 010-68205246, 68205261

(二)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 陈娟, 闫颖

联系电话: 010-68209201, 68209203

传 真: 010-68209257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1号楼4层(100846)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第三批)

2.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复核工作方案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 (第三批)

序号

授予单位

核定实验室名称

所属行业

1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工业 (特殊钢)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钢铁

2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 (黑色矿冶产品)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钢铁

3

国家不锈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工业 (不锈钢制品)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江苏实验室

钢铁

4

湖北省钢结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工业 (钢结构)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湖北实验室

钢铁

5

天津天传电控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工业 (发配电及电控)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装备

6

重庆材料研究院

工业 (仪表功能材料)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装备

7

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

工业 (滚动轴承)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装备

8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工业 (测量控制设备及网络)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装备

9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工业 (通用零部件)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装备

10

无锡油泵油嘴研究所

工业 (燃料喷射系统)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装备

11

成都工具检测所

工业 (切削工具及量具量仪)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装备

12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

工业 (汽车)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北方车辆实验室

装备

13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 (汽车零部件)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装备

14

湖南电器研究所

工业 (电器)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湖南)

装备

15

郑州机械研究所

工业 (齿轮)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装备

16

沈阳铸造研究所

工业 (造型材料和铸锻金属)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装备

1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 (内燃机)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潍柴实验室

装备

18

镇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工业 (配电设备)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江苏实验室

装备

19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工业 (化学纤维)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纺织

20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纺织工业产品检测中心

工业 (产业用纺织品)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江苏实验室

纺织

21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 (色织布)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山东实验室

纺织

22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工业 (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轻工

23

湖南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工业 (烟花爆竹)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轻工

24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工业 (玩具)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轻工

25

国家轻工业井矿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工业 (井矿盐)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轻工

26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工业 (塑料制品)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福建实验室

轻工

27

国家轻工业香料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工业 (油墨)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天津实验室

轻工

28

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业 (合成材料老化)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石化

29

山西省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工业 (煤及煤化工)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石化

30

南化集团研究院

工业 (化工催化剂)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石化

31

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业 (海洋涂料)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石化

32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工业 (化学矿)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石化

33

机械工业上海蓝亚石化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 (原: 机械工业兰州石油化工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

工业 (钻采炼化设备)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石化

34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

工业 (化肥)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新疆实验室

石化

35

皖西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工业 (石油产品)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安徽实验室

石化

36

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

工业 (炭黑)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石化

37

中国化工橡胶株洲研究设计院

工业 (乳胶制品)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石化

38

中橡集团沈阳橡胶研究设计院

工业 (胶管和胶布制品)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石化

39

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

工业 (国防化工专用材料)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石化

40

安徽祥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 安徽祥源安全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工业 (硅基新材料)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安徽实验室

石化

41

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业 (复合材料)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建材

42

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

工业 (建筑材料)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甘肃实验室

建材

43

信阳天意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工业 (建筑节能保温材料)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河南实验室

建材

44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

工业 (无线电)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电子信息

45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一研究

工业 (微特电机及组件)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电子信息

46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工业 (射频与光电)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电子信息

47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所

工业 (磁性材料与器件)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电子信息

48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九研究所

工业 (传感器与微系统)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电子信息

49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原: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工业 (太阳能光伏)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电子信息

50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 (电视)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长虹实验室

电子信息

51

北京东方计量测试研究所

工业 (静电防护)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电子信息

52

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

工业 (电子信息)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浙江实验室

电子信息

53

山东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工业 (电子信息)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山东实验室

电子信息

54

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工业 (电子信息)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四川实验室

电子信息

55

河北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

工业 (电子信息)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河北实验室

电子信息

56

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

工业 (应用软件)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软件服务业

57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 (应用软件)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浪潮实验室

软件服务业

58

湖南省稀土分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工业 (稀土冶炼及加工品)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湖南实验室

有色金属

附件2

第三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复核工作方案

一, 复核依据

根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 (工信部科〔2010〕93号) 及《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 (暂行) 》 (工信厅科〔2010〕143号) .

二, 复核对象

复核对象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的通告》 (工信部科函[2014]131号) 公布的58家实验室.

三, 申请材料

实验室归属法人单位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 《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复核申请表》及相关随附证明材料;

(二) 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有关行业协会,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以下统称推荐单位) 同意该实验室通过初审的证明文件.

四, 重点复核内容

(一) 实验室资质变化情况;

(二) 实验室的软硬件设施和人员等基本情况变化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装备达到国内或行业领先水平的比例, 中高级以上职称的实验室人员比例等;

(三) 实验室核心业务开展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检测或评价报告数量等;

(四) 实验室支持服务行业或区域产品质量提升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提供的年度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等;

(五) 实验室在为企业提供相关产品质量诊断, 质量改进和共性质量技术问题解决方案推广应用等方面服务的情况;

(六) 实验室在本行业影响力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研究方向及承担国家科研任务, 在实验技术方法, 专用设备研制改进等方面的科研成果, 自主研究与合作研究课题数量及实施效果, 开展重点领域的学术会议, 人员培训, 标准贯彻等重要交流活动次数及内容等;

(七) 所在地方政府或行业对实验室的支持情况.

五, 组织方式

实验室复核工作由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领导, 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实施. 专家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以下简称秘书处) 负责复核联络, 协调等日常工作.

推荐单位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区, 本行业, 本企业实验室复核材料初审工作, 并配合做好实验室复核工作的现场核查等工作.

六, 工作流程

实验室复核工作程序分为确认复核, 填报材料, 初步审查, 初审确认, 能力评定, 复核评定, 审查批复等环节 (工作流程图见附录) .

(一) 确认复核流程: 实验室归属法人单位在线提出复核申请, 登陆实验室管理网站(www.miit-lab.org.cn)的 '实验室管理系统' 提交复核材料 (用户名及密码秘书处前期已进行分配) .

(二) 填报材料流程: 实验室归属法人单位按照实验室管理系统复核流程的要求填报材料.

(三) 初步审查流程: 复核申请材料由推荐单位进行初步审查, 同时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修改该实验室的初步审查流程状态. 推荐单位在收到实验室的复核申请材料后, 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规范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实验室归属法人单位在线打印申请材料, 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有关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一并提交到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将通过初审的实验室复核申请材料及本单位的书面初审意见 (加盖公章, 一式两份) 等材料一并提交给秘书处.

(四) 初审确认流程: 初步审查通过后, 由各行业协会对本行业所属的所有实验室复核材料进行初审确认, 并同时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修改相关实验室的初审确认状态. 行业协会将本行业所有复核实验室的初审确认书面意见加盖公章 (一式一份) 提交秘书处.

(五) 能力评定流程: 秘书处对通过初审确认的复核材料进行登记, 综合汇总, 并对通过初审确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主要是对材料的格式以及审查的意见与网上系统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对于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材料, 秘书处将有关意见反馈给实验室和相应的推荐单位.

秘书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材料按照不同行业领域进行分类, 制定评审计划; 根据不同领域的分组情况和回避原则, 秘书处从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组建技术专家组, 以集中会议评审的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为加强复核工作的严肃, 公正性, 复核过程中可根据情况组织实地考察评审, 主要考察实验室的软硬件设施, 工作开展情况, 对行业或区域产品质量提升的促进作用等. 秘书处将于实地评审10个工作日前通知相应的实验室, 并向相应的推荐单位通报. 接受实地考察的机构应当为技术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实地考察期间不得安排与评审工作无关的活动.

会议评审并实地评审结束后, 由技术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并报秘书处. 被要求整改的实验室, 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 可以视为通过能力评定. 相关整改材料必须提交实验室管理系统. 秘书处根据评审意见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修改相关实验室的能力评定流程状态.

(六) 复核评定流程: 专家技术委员会根据复核申请及评审情况, 以召开专题会议或函件评审的方式, 对技术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进行集中审查, 提出复核评定意见. 秘书处根据复核评定意见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修改相关实验室的复核评定流程状态.

(七) 审查批复流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将评定结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七, 结果公布

复核结果根据评审情况分为未通过复核和通过复核两类. 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未通过复核: 1, 未按时提出复核申请; 2, 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审查资质失效; 3, 有以实验室名称对外出具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情况; 4, 复核申请未通过推荐单位初审; 5, 不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 6, 复核评分未达标; 7, 未按时提交实验室年度业务发展和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8, 实验室在复核材料中有重大事项瞒报, 虚报行为.

对通过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实验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发布复核确认公告. 对未通过复核的实验室, 将会把评定结果和意见反馈给相应的推荐单位, 并公告取消实验室称号.


附录

复核工作流程图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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