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月15日,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2017年流通领域电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 在抽检的50个批次商品中, 经检验合格33个批次, 不合格17个, 不合格率为34%.
据通报,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此次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在哈市内电器商城, 小商品批发市场, 超市等7家销售企业进行, 主要对暗装式墙壁开关插座和移动式插座, 电源转换器, 室内取暖器, 液体加热器, 灯具五类商品的抽查检验. 在抽检的50个批次商品中, 经检验合格33个批次, 不合格17个, 不合格率为34%.
不合格样品涉及 '博仕捷' 暗装式二, 三极插座, '长城' 取暖器, '骆驼' 取暖器, '菊花' 取暖器, '扬子' 取暖器, '扬子华美' 小太阳取暖器, '视贝' 转换器, '兄弟王子' 转换器, '吉恒' 转换器, '壶中皇' 电水壶, '伟豪' 台灯, '东恒灯饰' LED台灯, '东恒灯饰' LED学习台灯, '智豪照明' 面板灯等标称商标商品.
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电源转换器和移动式插座及固定式插座不能与插头插合, 使用时存在插头松动, 接触不良的问题. 电暖器产品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的导体电阻不符合所标称截面积对应的要求, 易导致使用过程中过热, 发生短路. 电源转换器没有接地措施,易造成触电事故, 其使用的绝缘材料遇高温软化, 导致使用中可能变形, 带电部件外露等现象. 灯具的电线金属引出口缺少绝缘衬套或导管, 受力或长期摩擦, 易发生短路.
通报称, 根据检验结果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 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立案调查. 对本次抽检中被处罚的经营者, 将录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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