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 1月8日, 江西省工商局发布了该省2017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的流通领域小家电商品抽查检验结果. 经检验, 温岭市光明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13组商品不合格, 特别是电吹风, 电水壶的质量堪忧.
江西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我国小家电产品的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广东, 上海, 江浙等省市,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 部分企业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 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消费者一旦使用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 存在触电, 起火的安全隐患, 严重地甚至会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本次抽检,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及法律法规, 着重对小家电产品的标志和说明,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输入功率,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耐潮湿,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机械强度, 结构, 内部布线, 元件,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接地措施, 螺钉和连接,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端子连续骚扰电压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共抽取小家电样品66个批次, 合格53批次, 合格率为80.3%, 不合格13个批次, 不合格率为19.7%. 主要不合格指标项为: 标志和说明, 输入功率, 元件,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接地措施, 端子连续骚扰电压.
检验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本次抽检反映的主要问题有6个, 且主要存在于电吹风, 电热水壶产品.
标志和说明. 按标准要求, 器具应正确标有电压性质符合;Ⅱ类器具应标有Ⅱ类符号;说明书中应有标准要求的安全使用说明及有关信息;标志应清晰易读并持久耐用等. 但本次抽检, 发现有10个批次的产品此项不符合标准要求, 其中有6个批次为电吹风, 4个批次为电热水壶.
输入功率. 按标准要求, 器具输入功率应在额定功率偏差范围内. 本次抽检发现有6个批次的产品此项不符合标准要求, 其中有5个电吹风, 1个电热水壶. 产品发热元件使用不当, 造成使用功率与额定功率偏差过大, 将导致达不到相应的加热效果或造成火灾的安全隐患.
元件. 主要是电源插头尺寸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接触不良或接地不良, 产生火灾, 触电等危险. 本次抽检发现有6个批次的电吹风此项不符合标准要求.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本次抽检发现有4个批次的产品此项不符合标准要求, 其中有3个批次为电吹风, 1个批次为电热水壶. 主要表现为带有电源软线的器具, 没有软线固定装置;I类器具电源线没有一根黄/绿芯线, 影响使用者的安全使用及对使用者的安全保护.
接地措施. 本次抽检发现有1个批次的电热水壶此项不符合标准要求. 主要表现为I类器具没有有可靠地接地措施;带电源软线的器具, 软线从固定装置中滑出, 接地导线在载流导线之前先绷紧, 严重影响器具正常使用时对使用者的安全保护.
端子连续骚扰电压. 该项目主要检查器具内部结构中有没有滤除干扰的元器件或者滤除效果是否达标. 本次抽检发现有1个批次的电吹风商品, 此项不符合标准要求, 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将会对接入的电网电源造成干扰, 影响电网电源的纯净度, 进而影响其他设备的使用寿命.
江西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负责人对记者说, 江西省工商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 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主动措施,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 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中国消费网原文链接: http://www.ccn.com.cn/html/quanweipuguang/2018/0109/336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