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乐堡公司在天津销毁300余辆侵权童车

12月18日, 智乐堡 儿童玩具 有限公司 (下称智乐堡公司) 委托广东诺品律师事务所, 在天津对300余辆涉及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儿童 玩具车 进行了销毁.
东莞市智乐堡儿童玩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 销售儿童玩具车, 电子玩具和 塑料玩具 等产品为主要业务的玩具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智乐堡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名为'童车 ' (专利号: ZL201430417026.7) 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并于2015年6月10日获得授权. 于2017年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
2017年5月, 智乐堡公司收到海外市场的反馈, 有大量仿制产品在印度地区销售. 智乐堡公司委托广东诺品律师事务所调查侵权专利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经调查发现天津自贸通外贸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报关的河北万凤之凰车业有限公司货物涉嫌侵权. 智乐堡公司及其委托人于2017年8月14日向天津海关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申请. 请求海关对万凤之凰公司生产, 出口销售的386辆童车进行扣留. 天津海关于9月11日出具扣留通知. 与此同时, 智乐堡公司以自贸通公司, 万凤之凰公司侵犯其外观专利权为由, 将自贸通公司, 万凤之凰公司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0月23 日, 万凤之凰公司承认其侵权行为并与智乐堡公司达成和解, 承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约定由智乐堡公司销毁侵权产品, 并赔偿智乐堡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 随后, 智乐堡公司委托广东诺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侵权产品进行了销毁.
据智乐堡公司消息称, 自2015年起, 智乐堡公司委托诺品律师事务所已对全国30多个城市100多个销售侵权智乐堡产品的生产商, 销售商进行侵权诉讼, 诉讼赔偿金额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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