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3批, 共抽查了北京, 河北, 辽宁,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广东, 四川等11个省, 直辖市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5760-2004《金属切削机床 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GB 5226.1-2008《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GB 18568-2001《加工中心 安全防护技术条件》等标准的要求, 对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产品的缠绕与卷入危险, 限位装置, 防松装置, 非正常停止, 联锁保护, 夹持装置, 安全防护装置, 起动, 停止, 紧急停止, 模式选择, 飞溅, 控制系统安全及可靠, 电源开关, 保护联结电路, 绝缘试验, 耐压试验, 过电流保护, 电动机过热保护, 电击防护, 噪声, 几何精度, 渗漏, 温度及温升等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涉及到模式选择, 保护联结电路项目. 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