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同意在泉州市设立省级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建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 (泉政文〔2017〕67号) 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泉州市整合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 南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安溪湖头光电产业园区等三个园区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定名为 '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以下简称泉州半导体高新区) . 泉州半导体高新区打造 '一区三园' 的空间布局, 核定总规划面积1480.9102公顷. '三园' 即: (一) 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 (包括科学园, 工业园, 设计园) , 规划面积604.7781公顷. 科学园位于晋江市中心城区, 四至范围: 西至机场南大道西侧, 东至新塘中路, 北至福兴路, 南至外层环湾快速路北侧; 工业园位于晋江市东石镇, 四至范围: 西南至规划镇区边界及现状围头湾海岸线, 东至X145线, 北至经一路, 新港河南岸, 南至规划横五路; 设计园位于晋江市中心城区, 四至范围: 西北至草庵摩尼教遗址公园, 东北至草庵路, 横四路, 南至世纪大道, 纵一路. (二) 南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规划面积661.4306公顷, 位于南安市石井镇, 包括三个地块. 其中地块一四至范围: 东至院前村, 西至后井水库, 南至院前村, 北至院前村; 地块二四至范围: 东至芦青湖东路, 西至西福村, 南至厦门市翔安区界, 北至淗江村; 地块三四至范围: 东至石井海峡科技生态城, 西至厦门市翔安区界, 南至淗江村, 北至省道201线. (三) 安溪湖头光电产业园区, 规划面积214.7015公顷, 位于安溪县湖头镇, 四至范围: 东至漳泉铁路, 西至高山村交界处, 南至339县道, 北至漳泉铁路.

二, 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的建设发展, 要坚持新发展理念, 按照 '布局集中, 产业集聚, 用地集约, 生态环保, 产城一体' 的要求, 高水平, 高起点, 高标准规划好建设好. 突出创新驱动, 以龙头企业为核心, 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 强化产业要素支撑, 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优化发展环境; 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机制, 严格土地利用管理, 提高利用率, 产出率;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落实规划环评, 科学设定入园标准,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 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三, 泉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 统一规划, 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 注重发挥园区聚集, 辐射和带动作用, 努力把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建设成为我国东南沿海最具有市场竞争力, 产业辐射力和创新活力的半导体产业特色集聚区. 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 积极支持, 指导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建设.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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