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东睿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的商标纠纷案备受业界关注. 11月17日,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 一, 查封, 冻结申请人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价值1000万元的担保财产;二, 被申请人广东睿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立即停止在燃气灶, 抽油烟机, 热水器, 消毒柜, 集成灶上使用第5920931号 '红日e家' 注册商标及其变体 '红日E家' 和 'RSE+红日E家' 商标, 效力维持至本案判决生效日止.
针对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 '临时禁令' , 广东睿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表示: '诉讼期间, 我司将尊重相关法律要求, 直至法院判决. 但是目前法院还未作出实体判决, 却有部分媒体发布有关 '睿尚公司已经被法院判决败诉' , '法院裁定任何企业不得再销售红日e家所有产品' 等带恶意攻击的虚假消息和不法言论. 希望造谣者自重. '
对此, 广东睿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于11月23日发布声明, 并表示对虚假, 不法信息的造谣者和散布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