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费未达标 | 四川省出手要控制耗材采购使用!

医药网11月21日讯 日前, 四川省卫计委下发《关于强化问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紧急通知》.
通知称, 根据国家卫计委体改司通报, 目前四川公立医院总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为13.15%, 与国家10%要求目标差距较大, 位列全国倒数, 国家卫计委已陆续对控费不力的省份进行了约谈.
为进一步控制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和不合理增长, 四川省卫计委发出紧急通知.
这是继贵州之后, 又一个控费不力遭通报的省份行动了.
年底将至, 10%的控费红线不可跨越, 成为悬在头上的一座大山.
四川省卫计委在通知中明确提出, 必须把控费工作纳入年度公立医院目标考核, 纳入院长年度绩效和任期考核, 并加大分值比重, 实施逗硬考核, 严肃问责追究, 确保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或卫计部门下达的控费指标内.
通知提出:
1, 凡是年底前辖区内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超过10%, 取消该地区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在全省的排名资格, 并按照超过控制指标的比例扣减中央, 各级财政对该地区的医改补助资金.
2, 凡是无特殊原因, 在11月底前未达到10%控费 标准 的, 当年新晋升等级的公立医院不予晋升等级, 等级公立医院一律降等.
3, 控费未达标的公立医院, 年度员工总绩效扣减20%, 院长绩效扣减40%; 超过控费指标50%的, 扣减员工总绩效30%.
4, 控费未达标的公立医院, 必须严控贵重, 自费药械的采购使用. 医疗总费用增长比例超过10%的, 从目前开始, 贵重, 自费 药品 采购比例三级 医院 必须小于3%, 二级医院小于2%, 不得超计划 采购 量上限采购中标药品, 并严格控制进口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
三级医院必须小于3%, 二级医院小于2%, 不得超计划采购量上限采购中标药品, 并严格控制进口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
四川省卫计委的紧急通知, 将公立医院控费与市州卫计委, 公立医院, 院长, 员工的考核, 考评, 绩效, 以及公立医院的药品耗材采购使用都直接挂钩了, 并明确了严格的问责措施.
这一机制之下, 又已是11月份, 距离年底大考时间极短, 极可能, 一些在今年前三季度控费严重不力, 距离10%差距较远的医院, 会拿出一如此前贵州省部分医院一样的极端控费措施来.
四川省内, 一些医院或也将直接停止使用一些药品, 耗材, 停止向供应商采购部分药品, 耗材.
具体到医用耗材上, 原本可用可不用的耗材, 可以被低价同类产品替代的耗材, 价格昂贵的高值耗材将首当其冲, 销售直接受限.
这确实是部分厂商的寒冬, 然而无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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