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格力空调短路致火灾 | 法院判格力赔366万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格力空调电源线短路导致北京天下城市场大火, 市场方起诉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索赔一个亿. 法庭上格力公司称没证据证明空调是 '格力造' , 但被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函打脸——涉案空调外机上有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标识, 照片为证.

经过审理, 法院认定涉案的格力空调为缺陷产品. 日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格力公司赔偿损失366万余元.

天下城市场火灾 二楼货物基本烧光

2011年5月8日18时54分, 北京市消防部门接到火灾报警, 海淀区田村路半壁店77号天下城商品交易市场发生火灾. 消防部门迅速调集11个消防中队, 47部消防车, 30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 三个多小时后火势才得到控制, 次日凌晨1点才彻底扑灭.

经勘查, 天下城市场过火面积2000平方米. 据商户回忆, 火灾最严重的是主卖纺织品和电器等百货用品的二层, 整层楼的货基本烧光.

事发当天因为下雨, 大部分商户都提前半小时走了, 结果差10分钟7点火着起来了. 火灾造成商户损失惨重, 少则几千元, 多则几十万元.

事故发生后, 天下城公司对商户做出了赔偿, 同时委托鉴定机构对受损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并对有安全隐患, 受损, 倒塌的房屋进行加固, 修复, 将近一年半后市场才恢复营业.

消防鉴定: 空调短路致火灾 格力被索赔一个亿

事故发生后, 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对本次火灾作出《技术鉴定报告》, 鉴定结果为空调机内电机线路短路导致火灾.

北京市海淀区消防局消防支队对本次火灾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 认定起火原因为空调机内电源线短路.

北京天下城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称, 商城内使用的空调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力牌分体热泵型天井式空调, 型号为KFR-120W.

该公司认为, 其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的原因是格力公司生产的空调存在产品缺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格力公司作为缺陷产品的生产者, 应当对天下城公司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故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请求判令格力公司赔偿截止因火灾赔偿商户的损失2105万余元, 停业期间租金损失2900万元, 支付的房屋修复费用4080万余元, 因火灾停业期间给员工的工资1031万余元, 共计1.01亿余元.

格力: 没证据证明空调是我家的 被消防复函打脸

法庭上, 格力公司称没有证据证明涉案空调是格力公司生产的格力空调.

该公司还认为火灾原因认定缺乏事实依据, 火灾损失范围及数额认定错误.

导致火灾的空调, 到底是哪个品牌? 法院致函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了解情况. 法院得到的复函证实, 消防部门提取的电源线连接空调的室外机上, 有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标识, 并附有现场照片.

同时, 天下城公司也提交了购买格力空调的发票. 发票公章为格力青塔4S店财务专用章.

格力公司还向法官提交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定 '格力' 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复印件, 国家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用以证明格力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不存在产品质量瑕疵.

对此, 天下城公司认为,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只代表着一种荣誉, 并不代表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一定不会出现质量问题.

法院: 涉案格力空调是缺陷产品 企业应担责

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 本案中, 天下城公司购买的格力空调在使用时因电源线短路起火, 并引发大面积火灾, 导致市场内大量财物毁损.

本案涉及的天井式空调的安放位置固定, 在常态使用时, 其中一台发生电源线短路起火, 超出空调器本身功能范围, 产品出现了不合理的现象.

空调电源线短路, 是否能够认定为缺陷产品? 法院认为, 根据产品责任为严格责任的原则, 由天下城公司继续举证证实产品存在何种缺陷, 已经超出了天下城公司作为消费者的举证能力和范围, 应当由格力公司就是否适用免责事由进行举证.

格力公司的产品获得国家强制认证许可, 但不能据此认定其生产的所有产品均不存在制造, 设计或警示等缺陷.

格力公司列举的证据均不能证实适用免责事由, 尤其是不能证实是天下城公司的违规操作或是其他外因造成的产品故障.

鉴于因不能归咎于天下城公司自身的客观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鉴定无法进行, 故火灾事故认定书系本案中唯一同时具有客观性, 关联性和证明力的证据, 综合上述案情, 在没有其他客观证据佐证的情况下, 本案事故因空调器故障所致的盖然性较高, 天下城公司方明显占有证据优势, 格力公司生产的涉案产品超出消费者预期的危险及产品本身的安全性, 存在不合理的危险, 为缺陷产品. 格力公司作为产品生产者, 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过损失核算 法院判格力赔366万

审理过程中, 法院请权威机构对火灾造成的各项损失进行核算, 认定天下城公司因此次火灾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为2441万余元.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的火灾事故调查卷宗显示, 天下城公司经营小商品批发市场, 对承租商户, 场地管理存在诸多瑕疵, 场地内物品堆放缺乏整体规范, 易燃物过多, 私自搭建建筑物致使消防通道狭窄, 商户离场后用铁丝网分别圈禁封闭各自的经营场地, 致使火情发生后, 火势迅速蔓延, 形成火灾, 灭火工作受环境影响不能及时入场扑救, 过火面积扩大, 灭火过程较长.

根据法律规定,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结合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程度, 认定格力公司对损害结果承担15%的民事责任, 判令格力公司赔偿天下城公司各项经济损失366万余元.

天下城因安全隐患被关停

一审判决后, 格力公司不服上诉. 2017年8月8日,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据知情人介绍, 2016年8月, 天下城市场因安全隐患等问题, 被政府部门要求关停. 次月, 市场内全体商户已全部迁出.

近日, 记者到天下城商品交易市场走访. 记者发现, 市场已经严禁外人进入, 只有施工人员在拆除建筑, 但商城的墙体上还能看出当年火灾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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