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光电IPO首发过会申请被否

集微网消息, 11月3日晚间, 据证监会官网公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2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 钜泉光电科技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未获通过, 这意味着钜泉光电闯关A股失利.

据了解, 钜泉光电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的研发, 设计与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电能计量芯片, 转波通信芯片和智能电表MCU芯片等. 财务数据显示, 2014-2016年以及2017上半年钜泉光电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47亿元, 1.5亿元, 1.63亿元, 8707万元; 当期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3972万元, 3517万元, 3465万元, 1509万元. 据招股书显示, 钜泉光电拟募集资金约2.6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其中投向高精度直流计量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约1.18亿元, 投向基于32位MCU的工业物联网通讯控制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约1.46亿元. 上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合计约2.6亿元.

这是证监会今年下发的第41批IPO批文. 由此, 今年以来, 共有364家企业领到了IPO批文.

昨日拿到IPO批文的企业中, 上交所主板2家, 分别是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中小板1家, 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创业板2家, 分别是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由此, 钜泉光电科技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成为 '大发审委' 成立以来, IPO申请被否的第9家公司, 同时, 也是今年以来被否的第61家公司.

根据证券日报报道, 对于钜泉光电科技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发审委提了5大方面共计14个问题.

具体看, 发审委提出,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股东众多且分散, 无实际控制人. 对此, 发审委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 认定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和依据, 是否存在潜在的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在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保证公司治理的完善和内控制度的健全且得到效执行的具体措施;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及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与第四大股东炬力集成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结合历史沿革, 资产, 人员, 业务和技术情况等说明二者的关系, 确认炬力集成及其相关公司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在销售, 采购渠道商存在部分重叠, 说明交易是否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截至2017年11月2日, 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545家, 其中, 已过会32家, 未过会513家. 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457家, 中止审查企业5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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